中研院中文口語語料庫檢索系統
權利宣告

壹、

一 瀏覽或使用「中研院中文口語語料庫檢索系統」(以下簡稱本網站)時,視同使用者已完全接受並瞭解本聲明中所有規範 中華民國相關法規 一切國際網路規定及使用慣例,並不得為任何不法目的使用本網站。
二 在限於個人及非商業目的的情況下,使用者可依智慧財產權法律之相關規範,自由瀏覽及使用本網站。本網站所有資料,包括文字 聲音 圖像,受著作財產權及隱私權政策保護。
三 本網站資料庫內容,開放使者用下載文字檢索結果,使用者得依學術研究目的編輯 分析再製 衍生 引用,並應於論文引用及各式成果發表中宣告研究語料來源為「中研院中文口語語料庫檢索系統」。
四 中央研究院擁有「中研院中文口語語料庫檢索系統」的相關智慧財產權,包括介面程式 語料組成方式 各式詞語標記(詞類 口語標記等)。使用者僅能使用介面系統檢索資料以及利用檢索結果進行研究,不得隨意擷取 修改 出版檢索結果。語料的版權仍歸原著作人或提供單位,他人不得轉載 抄襲或侵犯任何語料的智慧財產權。


貳、

一 在限於個人及非商業目的的情況下,使用者可依智慧財產權法律之相關規範,下載本網站上明示提供下載之相關資料,惟公開引用時需註明出處。
二 申請人應用「中研院中文口語語料庫檢索系統」網站從事學術研究而獲致成果時,應於論文及各式成果發表中宣告研究引用來源為:
Tseng, Shu-Chuan. 2019. ILAS Chinese spoken language resources. In the Proceedings of LPSS 2019 –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inguistic Patterns in Spontaneous Speech, pp. 13-20. Taipei.
並應於論文或其他公開文件中申明誌謝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


參、

一 本宣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及隱私權保護之範圍,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專利 商標 及機關標誌之提供)。
二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 處理,及利用,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,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。
三 應注意尊重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(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)。
四 使用本宣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,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,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,且得被依法歸責,使用者須自負民事 刑事上之法律責任。
五 本網站之宣告,並不授與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 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。